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关爱救助的实施意见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9-13 16:33

一、制定目的

为妥善解决本县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防止农村群众因病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确保我县全面实现脱贫摘帽,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关爱救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打赢打好脱贫摘帽攻坚的通知》(芷办〔2018〕3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三、制定主要内容

该细则明确了关爱救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关爱救助对象实施范围,关爱救助方式及标准,关爱救助程序,关爱救助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保障措施,附则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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