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芷政办【2017】23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2-20 11:45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要求,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我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进行了调整,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芷政办【2017】23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2、《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怀环函〔2019〕73号)。
三、制定内容
该通知主要对《芷江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禁养区、限养区在区域划分方面进行了部分调整。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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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