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1-06 17:04

一、制定必要性

第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仅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更是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怀化市委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工作要求。

第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级领导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对当前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出明确要求,要全力做好根欠工作,对工作不力造成群体性上访及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第三,以推进建筑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为基础,以完善欠薪预警系统为重点,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手段,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落实政府主体及部门监管责任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确保实现项目无欠薪,推动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新面貌。制定本办法十分有必要性。

二、制定背景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办法。

三、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66号)、《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和《怀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怀政办发〔2017〕3号》等。

四、制定情况

本办法由县人社负责牵头,成立起草小组进行修订,期间广泛征求了全县各部门意见,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有关反馈情况总结采纳,在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签署后公布和实施。

五、制定主要内容

该办法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职责、建立农民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劳动报酬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劳动报酬支付预警机制、落实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建立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问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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