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龙声平
    • 电话0745—6822131
    • 办公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前进路99号
    •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统计综合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统计综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省级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普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普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普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协助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办公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前进路99号

    邮政编码:419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5—6822131

    传 真: 0745—6822131

    邮 箱:zjnyjb@163.com

  • 龙声平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罗卜田乡、晓坪乡工作。

  • 谭智容

    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党建、产业发展、农业产业信息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分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农村社会事业与农田建设股、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芷江镇、三道坑镇工作。

  • 田  涛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人事科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生态文明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农村能源)、林长制、河长制、工会、计生、农民劳模、关心下一代、老龄老干、老科协、青年、妇女等工作;分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人事科教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检测站、种子站;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岩桥镇、水宽乡工作。

  • 李元华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农业防灾减灾、防火工作)、粮食安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保险、农业统计、农业经济指标、惠农减负、国防教育、人防等工作;联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分管粮油经作站、土肥站;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梨溪口乡、洞下场乡、碧涌镇工作。

  • 谢先武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专职执法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计划财务、金融(含打击非法集资)、普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机化等工作;联系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计划财务股、法规股、政务大厅;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公坪镇、罗旧镇、牛牯坪乡工作。

  • 腾召军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县委农办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新冠疫情防控、信访、人大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真抓实干、综合绩效、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机关效能、保密、机关内务等工作;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分管改革与发展规划股、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新店坪镇、大树坳乡、土桥镇工作。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下辖3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芷江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机事务中心、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10个内设机构:局办公室、人事科教股(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法规股、改革与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农村社会事业与农田建设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养业及农机化管理股(农药管理股)。

      县农业农村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奇祥 联系电话:15580662770)。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建议提案、绩效考核、计生、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监督、新闻宣传,全局协调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吴霜梅 联系电话:15074577091)。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以伍建设。承担推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三)法规股(负责人:杨仲 联系电话:13973094969)。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审批、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四)改革与发展规划股(负责人:雷初红 联系电话:18274581158)。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负责人:龙明强 联系电话:13789299875)。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六)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负责人:姚元军 联系电话:13974527387)。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农村社会事业与农田建设股(负责人:贾圣敏 联系电话:1387445030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管主体建设与发展。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八)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负责人:张少侠 联系电话:13874478790)。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人:舒海军 联系电话:13789266095)。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综合统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种养业及农机化管理股(农药管理股)(负责人:丁达珍 联系电话:15074577550)。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渔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农业农村局单位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凯旋路

    联系电话:0745-682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