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状况公报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城市环境空气
2018年我县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2%,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8%,无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影响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PM10、PM2.5)、臭氧。
表1 2018年空气质量级别比例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3ug/m3,比上年年均值降低了9 ug/m3,日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150 ug/m3)的总天数为0天。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18 ug/m3,比上年年均值降低了2 ug/m3,日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80 ug/m3)的总天数为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49 ug/m3,比上年年均值降低了4 ug/m3,日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50 ug/m3)的总天数为6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33 ug/m3,比上年年均值降低了6 ug/m3,日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75 ug/m3)的总天数为12天。一氧化碳年均浓度0.9 mg/m3,比上年年均值增加了0.1 mg/m3,日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4 mg/m3)的总天数为0天。 臭氧年均浓度为82 ug/m3,比上年年均值增加了3 u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160 ug/m3)的总天数为7天。
表2 2018年与2017年六项污染物浓度比

2、降水
2018年降水酸雨率为0%,降水pH年均值在5.93-6.02之间,平均值为5.99,较上年(6.04)下降0.05。根据城区降水pH年均值分析,城区pH年均值>5.6,属于非酸雨区。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地表水质量
2018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白水滩(入境断面)、岩桥2个监测断面,各参检项目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良好。岩桥断面中,全年达到Ⅰ类水质的月份0个月,占0%;达到Ⅱ类水质月份12个月,占100%;达到Ⅲ类水质月份0个月,占50%;Ⅳ类水质月份0个月,占0%;Ⅴ类水质月份0个月,占0%。白水滩(入境断面)断面中,全年达到Ⅰ类水质的月份0个月,占0%;Ⅱ类水质月份10个月,占83%;Ⅲ类水质月份2个月,占17%;Ⅳ类水质月份0个月,占0%;Ⅴ类水质月份0个月,占0%。
表3 2018年各断面月份水质分类统计表
断面名称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岩桥 | 0 | 1、2、3、4、5、6、7、8、9、10、11、12月份 | 0 | 0 | 0 |
白水滩 | 0 | 2、3、5、6、7、8、9、10、11、12月份 | 1、4月份 | 0 | 0 |
2、城区饮用水质量
全年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开展12期即每月采样监测一次。参检项目28项(不含水温)其中开展4期4天特定项目监测,参检项目36项。监测结果均表明:芷江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良好。
表4 2018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
断面各称 | 达标率(%) | 不达标项目 | |
2018 | 2017 | ||
芷江县自来水厂取水口 | 100 | 100 | / |
3、水域功能区水质
水域功能区监测点位设置白水滩、岩桥(渔业用水区)两个断面,全年共监测12期,监测结果表明:各水域功能区参检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三、声学环境状况
1、区域环境噪声监测
芷江县城区环境噪声监测设置监测点101个,网格尺寸为260米×260米,昼间平均等效声级Leq=52.1dB(A),超标网点2个,合格率为98%。
2、交通干线噪声监测
县城交通干线五条,路宽均为24米,路总长5000米。昼间各路段加权平均值为Leq=66.2dB(A)。交通干线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
四、污染排放状况
1、废气排放状况
2018年全县共排入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1014.92吨,其中二氧化硫432.57吨,烟(粉)尘229.78吨,氮氧化物180.94吨,挥发性有机物171.63吨。
2、废水排放状况
2018年舞水河芷江段共接纳各类污水973.5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07.60万吨,生活污水860.82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5.11万吨。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8.24吨,氨氮排放量10.94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60.32吨,氨氮排放量407.91吨。
3、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状况
2018年,全县共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0.93585万吨,已综合利用0.9252万吨,利用率为98.86%。
五、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1、森林、草地资源、水域湿地
芷江县域国土面积2094.63平方公里,2018年全县林地面积1444.03平方公里,林地覆盖率为68.94%;草地总面积91.55平方公里,草地覆盖率4.37%;水域湿地总面积98.10平方公里,水域湿地覆盖率4.68%。
2、自然生态保护
2018年全县有自然保护区1个,即芷江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137.68平方公里。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总面积为507.4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为24.20%。全县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开展134个重点村的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在100个重点村开展了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源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共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41处,单户三格池+人工湿地2316个,垃圾屋中转站1座,垃圾屋(池)153座,饮用水源地保护39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余处,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农村人居环境。
六、环境监管工作
2018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1个,环评制度执行率100%。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检查企业200余次,共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40份、立案查处企业17起,处罚金额101.974万元,共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查封扣押1家,限产停3家,行政拘留2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 我县按照“查处不过夜、立行立改”要求,快速、有效办理省、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督察期间,全县共接到省第六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全县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事项11件,其中涉水污染和大气污染9件,噪声污染1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件,责令整改企业12家次,责令停产整治11家次,取缔非法加工点4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5.95万元,11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已经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