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关于仲黄坪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环芷审〔2020〕 21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关于仲黄坪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芷江侗族自治县仲黄坪电站:
你单位呈报的《仲黄坪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在怀化市芷江县新店坪镇长征村建设了总装机容量为250kW的水电站一座,发电方式为坝后式发电,年发电量57.67万kW.h。主要建筑物有引水管、大坝、电厂厂房、尾水管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应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进行整改,落实相关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的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补办手续。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将电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项目以后的运行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控制项目对水文要素的影响。设置生态泄流设施及监控设施,使生态放水满足下游减水段的生态要求,减少对水文要素的影响。
(二)减小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整改措施,确保将电站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发电机、水轮机等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加强设备巡检和维修,定时加注润滑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做好转移、处置工作,避免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核定总量指标。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则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芷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2020年11月16日
主题词:生态环境 项目 环评 △批复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2020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