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大树坳风电场项目批复审批公示
芷江县大树坳风电场项目批复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芷江县大树坳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芷江县芷江镇黄甲街117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邮编:419100
联系电话:0745-21582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芷江县大树坳风电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芷江侗族自治大树坳乡 |
建设单位 |
大唐华银芷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联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风电场拟建于芷江县大树坳乡和新店坪镇,项目总投资4717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31.4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12hm2,临时占地面积30.33hm2。安装10台6.25MW的发电机组、1台5.0MW的发电机组和1台4.0MW的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1.5MW,年上网电量13606万kW·h,平均单机年上网电量为1134万kW·h,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77h,容量系数为0.214。建设内容:主要由风机基础、风机平台、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工程、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含综合加工系统及材料仓库、办公生活区、混凝土生产系统区)、表土堆存场区组成。送出线路不在本次项目范围内,另外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生态影响监测或调查,了解植被数量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防止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根据实际情况,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如恢复植被、治理水土流失等,确保风电场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定期对风电场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环境风险问题。 2.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并对风机叶片采取锯齿尾缘、降噪VG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加强对风电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变电站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并对变电站的总平面布局进行优化,确保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旧铅蓄电池、含油手套抹布、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严格按要求妥善处置。 4.采取电磁环境防护措施。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