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振腾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批复审批公示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4-07 10:44

怀化振腾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批复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振腾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芷江县芷江镇黄甲街117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邮编:419100

联系电话:0745-215820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647-2026年4月13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振腾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怀化振腾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顺溪铺村一组(芷江产业开发区公坪片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羽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怀化振腾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顺溪铺村一组,主要从事家具制造。2024年8月,公司利用厂房第二层建设了1条年生产8000平方米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原木门等免漆家具生产线,主要将外购板材通过开料、封边、打孔后直接外售。2025年8月,公司在不改变现有生产规模及生产工艺的情况下,利用现有厂房第三层建设了喷漆车间,对现有工程生产的家具产品新增打磨及喷漆工序。2025年10月,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对公司扩建的喷漆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两期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木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封边废气加强通风,非甲烷总烃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2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处理后,与调漆、晾干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颗粒物、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允许限值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打磨除尘水和漆雾处理水旋柜用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3.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3排放限值。

4.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妥善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打印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芷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