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工作计划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3-09 19:40

2016年主要环保工作

1、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加强环境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和“三同时”验收关,环评审批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合格率达95%以上,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98%。

3、搞好规划统筹。一是加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对接,编制出台“十三五”环保规划。二是在“十三五”环保规划的总体框架下,认真编制好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专项规划。

4、持续推进污染减排。一是围绕市里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制定“十三五”减排计划和重点减排项目,并完善减排工作责任制和减排监测考核体系,促进减排工作落实。二是抓重点减排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三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黄标车、老旧汽车报废工作,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环保新工艺、新技术,促进污染减排工作。

5、深入开展生态创建。一是搞好乡镇责任制目标考核,全面完成市“创模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全面落实各项申报指标,完成好省级生态县所有申报材料的准备。指导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现场验收的四个乡镇和“市级行业创绿”单位的资料制作及修改,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生态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及蟒电库区良好湖泊治理工程,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

6、 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一是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支持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在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的同时,指导项目合理选址、选取先进治污工艺、落实环保治污措施。二是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政策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落实工业项目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三是发挥环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引导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生态环保产业。

7、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汽车尾气、锅炉废气、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以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二是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建立完善日常环境监察机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完成1000人以上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全面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并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8、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计划执法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及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和查处。二是进一步完善环保与政法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引入政法力量严厉打击,强化环境执法的威慑力。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的执法监管.四是强化12369环保热线服务,完善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信访、污染投诉案件调处和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和涉环社会稳定。

9、提升环保基础能力。一是继续推进环境监测体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搞好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二是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解决环保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问题,不断完善环保管理体制。三是夯实环保基础工作,重点围绕新环保法、生态文明建设搞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抓好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和减排监测等执法监测和公益性监测,推进环保专项研究,推广环保科技。四是加强环保队伍业务培训和专业人才引进,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和思想、作风整顿,提升环保队伍适应环保新形势、新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10、继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指标监测;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促进污染企业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准排放,加强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加强社会服务性监测收费力度确保监测收费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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