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8-18 17:32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履职尽责,有序推进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2020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局党组与二级机构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责任状,与全局3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书。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股室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指正。至今,我局未发生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和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案件。二是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正确导向。局党组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主题教育、个人自学等形式,从严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以理论思想引导全局管理坚持开展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梳理查找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尤其是相关业务股室、机构,明确岗位职权职责和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升学宴”等专项工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筑牢廉政防线。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相关议事规则坚决贯彻落实我局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全局廉政风险防控点,加强执法监察、环评审批、环境监测、项目申报等廉洁风险防控

(二)深入开展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及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年初通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建重点工作,促进党建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二是贯彻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严格落实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季度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活动,做到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以多元化的学习方式完善理论学习。三是抓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我局每月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例会,每月参加所包村水宽乡庆湾村扶贫工作例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对具体扶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定期对结对帮扶干部开展各类培训,提高结对帮扶干部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做到决心不变、热情不减、工作不松。二是认真履行结对帮扶单位职责。领导班子不定期的看望慰问、监督检查、指导所包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解决各项实际问题。全局帮扶干部严格县扶贫办要求开展结对走访工作,落实“三明白两清零一清爽”,确保贫困户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稳定脱贫。三是认真履行派出单位职责。我局共派出5人到各乡镇驻村工作,其中扶贫工作队长2人,副队长1人,工作队员2人,保证每位派出工作队人员在单位待遇不变,并解决一定工作经费。

)狠抓污染整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上半年全县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空气优良率为100%,PM10浓度值39u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ug/m3PM2.5浓度值29u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ug/m3。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白水滩、岩桥二个出入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1、以创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主线,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目前已完成16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据录入。深入开展空气质量达标工作督促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按照6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开展整治,规模工地必须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将页岩机制砖厂、矿山开采等行业纳入扬尘污染整治重点对象,要求企业的车辆冲洗平台、粉尘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必须正常使用,厂区内裸土必须进行覆盖,厂区内定期洒水保洁。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实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全覆盖。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截至目前,投放使用新能源公交汽车13台,完成8个充电桩设施的安装,现已全部投放使用。

2、以水质达标为底线,持续开展碧水攻坚战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环境管理、保障水源安全提供科学基础。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建立舞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与上游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游的鹤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舞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冷水溪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碧涌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获得2019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500万元,两个项目已编制了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方案,投资预算正在财政部门评审中。蟒塘溪水库水产养殖退出及生态恢复工程、细米溪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工程获得2020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1400万元,两个项目已编制了实施方案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的技术评审。继续推进工业集中区水污染防治园区计划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100t/d扩容至500t/d,目前已经做出设计方案,环评公司与设计单位在有序同步进行。

3、以开展土壤状况调查为抓手,全面打响净土保卫战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目标开展12家黑色金属矿采选、造纸、化学原料制造等5个行业在产和关闭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涉危险废物单位、近三年规范化督查考核中出现的不达标单位和基本达标单位、全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等,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对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涉及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积极与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衔接,安全处置原芷江师范和全县各中小学校遗留的过期化学试剂和玻璃器皿。

4、加强生态创建,全力推进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县成立了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的《芷江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于5月28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6月5日通过专家组核实认定《规划》的修改意见。我县在7月5日前将完成《规划》文本的最终修改报请政府常务会同意通过审议并颁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2020年总计划投资333万元(湘财资环指〔2020〕4号14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92万元),实施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其中艾头坪村、塘家桥村、垅口村3个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重点村。目前项目均已开展建设,其中艾头坪村、塘家桥村和垅口村完成了前期勘察、选址、设计等,施工队已进场进行土方开挖和排污管道预埋等土建工程。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方面。围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进社区、进企业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6月5日当天在人流密集区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和“环保公益诉讼”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垃圾分类”、“公益诉讼”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环保购物袋300余个;在县电视台和城区大屏幕上播放为期一个月的“禁塑”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环保公益宣传片;在县工业集中区组织企业观看环保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普及了环保知识,营造人人为环保、环保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5、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一是严格环评准入。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各项会议精神,为全县重点项目做好环评服务工作。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个,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9个、对建设项目环评选址15个。积极配合省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委托第三方编制我县“三线一单”成果,目前成果正在与各乡镇对接完善中。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我县矿规修订对所有砂石矿山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拟保留的6座砂石矿山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二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的环境执法检查对医疗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函告县卫健局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督促县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责任单位)县中医院、红十字会医院和乡镇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消毒措施、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函告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主体责任,保障疫情期间垃圾填埋场的正常运行,加强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维。三是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检查着重检查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制定情况、疫情防控物质配备情况、涉及排污的生产设备设施检修情况、各类应急物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四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现场监察告知书》16份、立案调查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处罚款195992元。其中,实施配套办法停产整治1起移送拘留1起。五是善处理环境信访事项上半年共接到28件环境信访事项,其中网络投诉2件、群众来访3件、12345县长热线20件、上级交办3件,处理率100%。

6、持续开展污染减排。已完成我县“十三五”期间怀化市市级认定减排项目2个,其中芷江恒兴纸制品厂年削减二氧化硫134.41吨,氮氧化物81.53吨;芷江荣森生态纸业纸品厂年削减二氧化硫131.2吨,氮氧化物65.27吨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主要通过芷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来实施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05.6吨,氨氮35.99吨。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完成发证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8家,核发整改率为100%,完成全部87家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登记完成率100%;91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已完成发证企业19家,登记备案企业197家,登记完成率100%。

2020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经常性地开展党建工作督查,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进一步健全和细化防控措施、落实要求、明确责任、按序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对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

2、齐抓共管牢筑生态环境圈。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生态创建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年底之前争取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授牌命名大力组织引导乡镇、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全面推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指导工业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

3、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力配合中央、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管,依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涉危废、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业集中区进行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继续抓好环境信访工作,保障环保投诉渠道畅通,对各类渠道的投诉做到及时登记及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日常应急管理不断提升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围绕项目服务经济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为抓手,落实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从项目审批的源头把好减排关,并把项目审批与总量削减挂钩。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综合把关机制,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分级管理权限规定,突出支持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我县“十三五”减排工作任务,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认真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9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任务建立我县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企业的数据档案。继续配合水利部门完成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加大对罗旧工业园区服务工作。

5、不断提升环境整体质量。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大气开展常规监测工作,随时掌握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完成我县4个“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编制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完成一级保护区内防护栏的安装和标识标牌的规范化设置。完成全县28处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对完成信息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国家统一编码规则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和信息采集卡,加强信息核查继续强化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建设力度,统筹企业废气治理、道路扬尘整治、渣土运输监管等工作保持全年空气优良天数95%以上。完成全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并将评估主要结论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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