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的具体要求指导下,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利剑” 行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履职尽责,有序推进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工作情况
(一)坚定政治立场,落实重大部署。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等相关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开展“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舒海荣参加了全县“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定期听取各股室、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局未发生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局以及帮扶村禾梨坳村开展党的二十大宣讲。二是隐患排查到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结合“利剑”行动、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共检查企业65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69人次,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污染纠纷50起,做到处理率100%,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三是疫情防控尽责。全局上下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7S责任区敲门行动并完成了信息输机和房屋安全排查信息上报,督促各医疗院点的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实现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的监管。
(二)全力生态创建,突出双碳重任。一是领导高位推进。2月9日,县委梁志平书记、县长梁元和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向唐浩然常委副市长进行了专题汇报和衔接;5月6日,县委梁志平书记组织召开了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责任单位向大会递交了目标管理责任书;5月16日,梁志平书记带领张桥胜副县长向刘群副厅长作了汇报,在自然生态处与唐宇处长进行了交流衔接;6月10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桂花带领舒海荣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于前往省生态环境厅向张在峰副厅长作了汇报,在自然生态处向唐宇处长进行了汇报和交流,6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唐宇来我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授课。二是部门落实责任。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听取了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意并通过《芷江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修改版)》和《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35项建设指标均全面达标完成,9月5日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申报资料上报,9月29日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荐上报到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坪镇桐树溪村完成了第三批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申报命名。三是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印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攻坚月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要点》,芷江舞水被省生态环境厅授予“美丽河湖建设优秀案例”称号,生态环境局贺永娅同志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创建进单位、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四是落实双碳任务。大力推进我县执证排污单位“一证式”管理工作,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排污许可双百任务,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自查和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牢固守住排污许可质量“生命线”,全面提升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共审核执行报告51份,完成30家企业排污许可质量评估。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立健全我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我县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污染防治,严格工程监管。一是严格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矢量录入、基础信息和构筑物调查。二是加强大气监管。继续开展巩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常态化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码登记和挂牌工作。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三是做好土壤治理。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对“一住两公”地块督促落实调查评估等要求。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完成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 涉及到的7 个方面 36 项具体任务做到了全面销号清零,完成率达 100%。
(四)推进督察整改,提升环境质量。一是加快整改进度。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交办件新店坪锰渣治理工程 100 %,企业自行累计投入治理资金 1420余万元。二是严格日常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抽查检查,按照“日提醒、周调度、半月预警、月通报”工作机制,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起,其中处罚款80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7起。三是提升指标质量。围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发展做好相关运维及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空气优良率为96%,优良天数347天,轻度污染天数15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白水滩、岩桥省控断面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达标率均为100%;县城环境噪声达到2类标准,县城交通噪声达到4类标准。通过了监测站资质认定评审,获得了新的资质证书。
(五)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一是注重便捷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快行政审批,精简办事流程,促进企业环保工作的规范化运营。开展了领导干部走流程优化服务解难题专项行动。 二是注重效率提升。在符合国土、住建规划等条件下,按照环评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三是注重绿色通道。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共审批建设项目12个,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8个。四是注重争资争项。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获得舞水河流域治理等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75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测、执法仪器设备严重老化。监测站仪器使用年限久远,设备老旧,故障率高,在精度和准度上难以维持稳定,监测站仪器设备的更新费用高,环境监测业务用车已达到年限,安全问题十分突出,车检中心建议报废;执法装备较为落后单一,与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需求有所差距。二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生态环境局肩负着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的历史重任,承担着全县环境监管执法、水气土环境检测以及其他工作任务,日常运转开支巨大,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难以保障正常工作运转。三是专项资金项目问题。1.预算执行率较低。1个已经完成竣工验收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率不到20%;1个已经完成总工程量90%的专项资金项目还未拨付工程款。省厅委托审计时已经作为整改问题,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到位,会影响今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争资争项难度大。中央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入库要求逐年递增,前期费用较高,因县级财政困难,没有资金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包装,导致目前我县在储备库里已经没有项目,无法申请到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
三、2023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政治生态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好理论学习,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理论学习活动。不断健全和细化防控措施、落实要求,按序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绿色发展。继续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生态创建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组织引导乡镇、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推动并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综合把关机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支持服务县重点项目建设。抓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立完善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落实《芷江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年-2030年)》,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化解环境信访纠纷。充分发挥“利剑行动”作用,依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涉危废、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抓好环境信访工作,保障环保投诉渠道畅通,形成化解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将突出环境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日常应急管理,不断提升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攻坚战。严格按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开展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实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扩建,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地正常运维。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业炉窑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巩固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成果。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