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6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6年1-6月,PM2.5浓度为20.3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8,改善排名第6;PM10浓度29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4,改善排名第7。县城饮用水源、出入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
(二)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坚决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目标任务,持续推进2026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整治,制定《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紧盯工业源污染治理,完成17个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完成1个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完成1项砖瓦行业综合整治任务。抓实移动源与面源管控,完成33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完成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化整改,核查整改2家检验机构检测问题。落实夏季攻势扬尘治理,完成2处裸土地块扬尘污染整治,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管控、秸秆禁烧限燃管控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现场巡查工作,持续开展国控断面水质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舞水河巡河工作,积极推进芷江侗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二三期)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碧涌镇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前期谋划。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入河排污口现场核实整治工作、群众身边水体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扎实开展重金属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调查工作,完成受污染耕地涉及村庄的现场踏勘和访谈工作;开展“一住两公”项目场地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紧扣“企业服务年”部署,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主动靠前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延续“领导带队+专班跟进”机制,上半年累计走访企业32家,覆盖环评审批项目、在建项目、持证排污单位、拟入园招商项目等各类主体,建立“清单销号”台账。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审批提速增效。上半年完成8个项目环评审批,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30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三是推行审批“绿色通道”,对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事项“全程网办”,持续提升网办率。四是严守环境准入,强化质量管控。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企业招商引资和项目选址提供准入研判服务。上半年主动参与项目研判会5次,完成8个拟引进项目环保预审。指导5家建设单位自主遴选环评机构,未出现违规干预市场行为。
(四)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做好宣传引导
一是严格开展环境执法,及时化解环境纠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扫码入企”检查要求,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立案7起(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起),办理1起涉危险废物刑事案件,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起,办理移送拘留案件1起,累计办案数量为9起。妥善办理环境信访事项,上半年共办理环境信访事项45件,处理办结率100%。同时开展汛期、畜禽养殖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抓实法制核心,规范执法履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严控现场检查与案件办理全流程。落实审核、集体审议及报备制度,杜绝随意执法。常态开展案卷自查,纠正文书与法条适用问题。将普法嵌入执法全程,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现场释法说理、指导整改,实现精准普法与监管深度融合。深化法治体系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清单,形成统筹协同落实格局。强化法治素养,开展法规实务培训与案例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公示、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规范裁量权,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治理法治化水平。聚焦生态普法,营造共治氛围。坚持线上线下融合,依托“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民法典宣传月” 等重要节点,开展“环保普法六进”活动,依托新媒体推送法规与典型案例,扩大覆盖面,普及法律知识,强化企业责任,提升全民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
(五)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六督察组于6月12日进驻怀化开展为期15天的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督察组进驻期间,我县收到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单共11件(督办件2件,重点件4件,转办件5件),其中已办结2件,其余9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集中攻坚“夏季攻势”任务。对市里下达的9项大气攻坚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实行清单管理、责任到人。县生环委办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动真碰硬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扎实办理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及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紧盯14项中央、省环保督察年度销号任务,严格实行“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完事保障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3.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VOCs综合治理和扬尘面源污染管控,力争PM2.5浓度稳步下降。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4.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主动靠前服务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严格落实“容缺受理+编审同步”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严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底线,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
5.全面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智慧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大气监督帮扶,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