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2-22 1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黄甲街117号,邮编:419100,电话:0745-2158204)。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绿色芷江建设,有序推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主动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环境质量监测等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平台: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

其他平台:电子屏、宣传资料、展板等途径。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芷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明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打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