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股室
芷江侗族自治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辛彭 电话:0745-6822120
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政务、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调研、办公采购、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会议组织、计划总结、保密机要、来信来访、机关保卫、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稿、方案、报告、文件及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信息化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机关行政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实施;监督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规费收缴管理、控购申报;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工人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工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和安排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负责管理行业职工队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岗位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少儿、老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戴娟 电话:0745-6731050)。
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主要职能: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建设行业、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城乡建设股
负责人:彭建 电话:0745-6822120)
城乡建设股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指导和监督乡镇、村庄建设,参与本县城乡重点项目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县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的建设;指导集镇污水;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范围内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负责城镇燃气规划、计划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燃气设施改动行政审批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范围内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负责城镇燃气规划、计划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燃气设施改动行政审批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建筑工程管理股
负责人:汪青松 电话:0745-6822120
建筑工程管理股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全县建筑业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含外来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初审、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劳动统筹保险,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执(从)业人员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工作,指导建设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监管;负责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初审、申报、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指导工程造价编制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监管、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科技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组织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全县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的准入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拟订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李元 电话:0745-6822120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监督管理股主要职能:
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定调控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管理县本级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全县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县物业行业管理;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监督和使用;指导全县房地产小区开发项目的物业综合验收。
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负责县城镇住房租赁补贴享受人员的资格审查,登记备案和补贴金额的发放,参与制定相应的租赁价格;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指导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指导城市规划区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全县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推动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租金及管理体制改革。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负责人:朱小进 电话:0745‒8622120‒862137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主要职能:
1、统筹协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的申报、保护
和管理事务性工作;协助研究和指导有关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地段、历史风貌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等;
2、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事务性工作;
3、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测绘,建立包括基础信息测绘成果、保存保护状况、修缮利用情况等内容的数字化档案,协助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平台,完善保护名录;
4、负责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保护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统筹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事项。
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易树 电话:0745-6821134
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污水处理和监管、污水管网建设、中心城区污水主干管
网管理维护、提升泵站建设和管理维护、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和监督管理、排污许可、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征收、黑臭水体治理和监管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