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7-03 11:04

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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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基本支出明细表--其他资本性支出

9公共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1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6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17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8项目资金预算汇总表

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0、政府采购预算表

21、“三公”经费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推动城市住房建设,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管理县本级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行业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县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推动城镇居民住房安全保障;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四)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县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公布各种类别房屋的重置价格;拟订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体制;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及使用管理;负责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房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房屋维修养护、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定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承担城乡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和拟订我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本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县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集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本县城市供水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九)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负责房屋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负责本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及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本县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燃气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网点的资质管理;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房改政策和相关规定;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的政策并指导监督使用;负责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及资金审核管理。

   (十三)负责城建资金、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五)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流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九)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二十)负责本县建设档案、人防档案、房改档案管理以及建设行业涉密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拟定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术鉴定工作;指导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人防办4名)。设局长(主任)1 名,副局长(副主任)3名(其中副局长2名,人防办副主任1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股(室)负责人9名(可兼任)。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 名(含人防办1 名)。

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的预算。

纳入本单位预算的单位及股室包括:

办公室

财务股

人事股

城乡建设股股

住房保障股股

指挥通信股股

人防工程管理股

历史文化名城服务中心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办公室

污水处理运营服务中心

建筑工程管理股

政策法规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基本运行的经费、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6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8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9.71万元,主要原因是: 

1、人防办并入,人员增加。

2、改变了养老保险等五险的管理模式,将以前年度由财政统一缴纳的方式变更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3、财政增加了工资性附加支出的保障。财政按工资总额12%的比例配备住房公积金,比以前年度提高了6%的配备比例;按工资总额的2.5%比例新增配备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5%比例新增配备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新增配备了工会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6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9.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整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067.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67.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0.3万元,主要因为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人防办合并,增加了在编工作人员,因此,预算收入、支出均较大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

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因为:1、机构合并所致。2,人防合并导致增加了一台特种用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067.8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0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109万元,其中:办公费23.4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赞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附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打印 来源:芷江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