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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张正军
    • 电话0745-6822134
    • 办公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132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办公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132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 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张正军

    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卫生健康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卫健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基层卫生等工作。 分管基层卫生健康股。 联系县人民医院、新店坪镇中心卫生院、新店坪镇上坪卫生院、新店坪镇大洪山卫生院。

  • 潘长云

    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党建、思想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乡村振兴、人事科教、精神文明创建、群团(妇、儿、青)、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统战、健康芷江、创建省级健康县日常工作、健康教育、法制、行政审批、普法、优化营商环境、教育、智慧城市建设、食品安全、离退休、关心下一代、老龄老干、老科协工作、爱国卫生。 分管党建办、宣传办、人事科教股、法规和行政审批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办公室) 、健康芷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创省级健康县办公室。 联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第二人民医院、罗旧镇中心卫生院、公坪镇卫生院、岩桥镇卫生院、水宽乡卫生院、牛牯坪乡卫生院、芷江和平医院。

  • 唐召飞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联防联防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医政医管、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防汛抗旱、妇幼健康服务、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环保、“河长制”、未成年人保护、无偿献血、医疗纠纷调处、国防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办、信访办、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妇幼健康办公室、美沙酮门诊。 联系县妇保院、县疾控中心、芷江镇卫生院、芷江镇艾头坪卫生院、三道坑镇卫生院、三道坑镇五郎溪卫生院、芷江颐和精神病医院。

  • 吴靖

    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工作分工

    主持县计生协会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办公室、绩效考核、财务、争资争项、审计、资产管理、打击非法集资、政务公开、档案管理、议案提案、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真抓实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药政、药品与医疗器械采购、非税收入、国民经济统计、惠农减负和价费公示、生态金融、节能降耗、计生手术并发症管理、卫生健康药具管理、工会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股、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工会委员会。 联系县中医医院、碧涌镇中心卫生院、碧涌镇罗岩卫生院、碧涌镇板山卫生院、碧涌镇大垅卫生院、洞下场乡卫生院。

  • 尹平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工作分工

    主持县红十字会全面工作,负责项目建设、项目库建设、老年健康、职业健康、中医药管理、规划信息、医疗康养。 协助分管基层卫生工作。 分管红十字会办公室、职业健康股、老龄健康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办公室。 联系大树坳乡卫生院、芷江镇麻缨塘卫生院、芷江镇竹坪铺卫生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宣传办公室 张华兰13974567418、毛海华15367581299)。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健康芷江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2.人事科教股(联系人:张健 13874487301)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 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和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卫生 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科技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 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 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 事管理工作。

    3.财务股(联系人:吴靖15096270707)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办公室) 联系人:杨艳琼 联系电话:杨艳琼15807405707;龙久光17769497983)。负责研究卫生健康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开展政策调研。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法规、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送其它办公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办公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5.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办公室)(联系人:吴靖15096270707)。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6.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 中心)(联系人:唐召飞13874411441;杨稳乾15874540300)。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防治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7.医政和医疗应急股(联系人:唐召飞13874411441) 。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和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指导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依法对医疗卫生等机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以及处置废弃危 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组织、协调、督办重大医疗违法案件的处理。  

    8.基层卫生健康股(中医药管理办公室、妇幼健康办公室)(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745-6827370)。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母婴保健监督管理职责。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管理的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