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2023)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9-23 12:14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岩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贺丹

(2023年12月)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带头学法守法。本人带头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充分认识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的显著优越性,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严格廉洁自律。心存敬畏,秉公用权,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健全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抓好队伍建设。持续坚持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通过组织法律培训、讲座等,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学法用法与日常学习全面结合,全力营造依法治理、素德向善、文明守法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召开调度会,细化任务到各办(中心、大队、所),具体责任到人,使法治政府建设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将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为民服务微信群、镇村干部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治理,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扎实开展消防百日攻坚,安全小喇叭、安全大巡查、安全大整治形成常态,共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00余处,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二是努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举全镇之力开展禁毒、反电诈、打击非法集资等行动,全力捍卫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了一批治安纠纷、民事纠纷,预防了一批“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文明守法氛围

一是创新形式宣传。发动“红袖章巡逻队”“反电诈宣讲团”等普法宣讲队,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深入村组、小区、学校,多形式、多载体推进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性侵等法治宣传。二是精准施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比如,在集镇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法律知识;在村组院落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邀请派出所为辖区单位、学校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性侵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的法治思维还较薄弱,对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地位和推动作用认识不够清楚,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普法宣传有待创新,形式不够丰富,未能充分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

(三)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储备等工作对标要求还有差距。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二)厚植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培训。不断加强执法人员执法教育培训工作,聚焦实际操作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家授课、案例剖析、法律法规每日自学等活动,努力形成“大培训”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三)营造氛围,常抓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做好法治典型案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办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扩大普法覆盖面。紧盯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宣传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推动在全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着力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打印 来源:芷江县岩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