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桥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4-07 10:38

岩桥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岩桥镇始终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中央、省、市、县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镇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岩桥镇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如:我镇每年的领导班子分工、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重大民生信息等在政务公开集约化平台公开,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村委会收支、村干部工资等资料在党风廉政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二)加强法治学习,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镇党委每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及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学习计划和方案中。二是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以“八五”普法为总体规划,加强部署安排,召开相关会议,细化落实措施,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今年3月10日组织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镇党委书记主讲,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干部共计80余人参加学习;6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三)坚持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横幅、法治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利用“3.8”妇女节、“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专题宣传,并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宣传10余次,受教育人数约4000人次,共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等各类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12余人次,较好地营造了宣传氛围。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治环境整体提升,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发挥法治引领,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办事通”APP,方便办事群众,推进窗口服务向数字化、便利化、信息化提升,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按时办结。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大厅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现有4名人员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2人正在申请考试。逐步完善服务大厅管理办法,从制度和日常管理上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不断强化服务大厅工作纪律,提升服务质量。

(五)规范调解组织建设,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了包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调委会,共计55名调解员,开展培训会2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始终是人民调解工作重点。坚持每半月一排查一分析制度,狠抓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进“以奖代补”在村一级的落实,组织村级调解员进行案卷规范化制作的培训,调动了村调委会调解纠纷的积极性。2024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成功32起,制作案卷9个。全年进行矛盾纠纷排查12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起,积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升。多数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在依法行政与完成上级工作任务相矛盾时,首先服从于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二是制约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从现在运行的机制来看,行政权的运行已经受到了多种形式的制约,特别是乡镇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权限受限等多种因素,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不健全,使执法水平受得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改进措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并鼓励镇政府的年轻干部多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高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推进平安创建。

做好“法律七进”宣传工作,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保障和促进我镇协调稳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同平安创建相结合,与积极排查纠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按照“统一协调、整体联动”的工作方针,会同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调解镇、村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予法于事,于治于时宣传法律、教育民众。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法治行为监督

在法治监督方面,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治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通过人大代表的人大议案,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建立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做好群众、法人和其他对法治方面的投诉,不断改进法治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树立亲民形象。三是建立法治监督联络制度。从镇单位、村和相关企业聘请治县法治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及时整改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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