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芷江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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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等靠”思想还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过度强调客观条件,存在观望心理、懈怠行为,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如按照怀化市工作部署,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60%。督察发现,2023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20.3%,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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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升,确保2025年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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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湘建村〔2022〕180号)要求,逐步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制度。(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 根据《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配合市级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并投入使用,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并按要求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飞灰填埋。(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 按照《湖南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湘建城〔2022〕71号)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区域统筹焚烧处理工作,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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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管理。 根据《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城市管理有关职责调整的通知》(在编〔2023〕8号)文件要求,县城管局于2024年起草了《芷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经县政府常务审议通过。 2025年3月县城管执法局与中湘美好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中转站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公司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合同》延期服务费用按照上期服务实施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 2.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2024年芷江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新建2个示范小区,1个示范广场,共投入资金30万元,购置4分类垃圾桶8组。 3.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幅度提升。 因《芷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暂未实施,我县生活垃圾大型分拣压缩转运中心建设未完成,目前,城乡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180吨,基本运送至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截至2025年11月已完成31926.25吨,预估全年完成资源化处理量35000吨,实现资源化利用率达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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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达到销号条件,建议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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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何时销号 |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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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682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