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芷江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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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建筑垃圾管控不到位。怀化市大部分县市区无建筑垃圾消纳场或综合利用企业,非法倾倒现象较严重。如中国石油芷江城北加油站对面建筑垃圾消纳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大面积侵占水塘,倾倒工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污泥等多种固体废物,导致水塘水体恶化。经采样监测显示,堆场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均超出地表水V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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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开展联合整治,加强执法,严格查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处置的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完善审批手续;加快推进中国石油芷江城北加油站对面建筑垃圾消纳场问题整改,消除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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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加强联合整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交管中心等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联合整治,联合治理已经非法接纳和倾倒的存量建筑垃圾;加强执法,严格查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巩固) 2. 立即停止芷江高速北临时弃土场运营,及时对该弃土场堆放现状进行整理,对白色垃圾进行人工清理,并安排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倾倒的淤泥及水样进行抽样检测。清理淤泥并按要求运送至华兴砖厂进行无害处理。使用微生物制剂将水中的氨氮转化为无害物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和管控及居民装修装饰房屋活动产生的装修装饰垃圾管控。(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巩固) 4.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核准,加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处置环节管控。(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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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建筑垃圾产生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制度》、《建筑垃圾联单管理制度》,对建筑垃圾核准环节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为我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2.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道路扬尘联合整治方案》《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道路扬尘联合整治方案》,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县城规划区内道路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超高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共开展联合整治14次;制定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查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共开展渣土整治8次检查项目工地50余次,发现问题15个,检查道路运输车辆1000余辆,整改问题15个,立案处罚2个,处罚金额7500元,2025年共开展渣土整治6次,检查项目工地50余次,检查车辆800余辆,整改问题19个,立案2起,处罚金额7200元。 3.清运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乡镇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日常巡查核实整改共计清运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共计985吨;经责审计核查斑图整改清理尚城附近、中海油附近、机场辅道旁、中伟国际、中科春天等地建筑垃圾73车共计850吨;长沙曙光核查图斑整改清理芷江镇G60沪昆高速附近、芷江镇S50长芷高速附近、公坪镇G65包茂高速附近建筑垃圾共计598立方约780吨;三大盛会期间核查整改清理城市主干道两旁零星建筑垃圾7S责任区、单位院子和飞虎雅苑后面等地建筑垃圾174车(拖拉机)共计348吨;建筑垃圾“百日攻坚”行动清理罗旧镇、三道坑镇、岩桥镇建、芷江镇等地建筑垃圾约1100吨)并设置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投诉举报牌;加大城区装修门店建筑垃圾监管,督促及时清理清运装修垃圾,加强在建工地管理,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联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核准,加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处置环境管控。 4.县城投公司引进长沙斯查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设备建筑垃圾分拣机对红岩山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和资源化利用,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空利用。 5.县城投公司安排具备相关资质的三方检测机构对倾倒的淤泥及水样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正常。 6.县城投公司将淤泥进行清理(20方)并按要求运送堆放至华新砖厂进行无公害处理。 7.县城投公司对该弃土场堆放现状进行了整理,并对白色垃圾进行人工清理、渣土清理、种植土回填,部分面积进行播种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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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达到销号条件,建议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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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何时销号 |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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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682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