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机构职责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2-04 10:39

1.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县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2.负责全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包括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复查复核和督查督办,承办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

4.组织协调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查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以及下访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

5.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判群众诉求信息,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6.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牵头协调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7.研究、总结、推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组织全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9.负责组织全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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