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该《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制定并出台《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可以推进文化资源和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文物、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提供政策支撑,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质量和水平。

二、制定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的相关要求,参照其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做法,推动芷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程。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4月18日在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将《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尔后于5月8日向县财政、发改、文旅等12个相关单位下发了征求意见稿。截至5月18日共收到12份反馈意见,其中仅县文旅广体局1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提出了宝贵意见。普遍认为,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有必要、很及时,对于推动芷江文化历史保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建议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编写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试行)》(建办科〔2024〕11号)参照了《黟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政办〔2022〕12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二)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需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护工作。按照审批公布的类型和权限,历史地段的保护层级可略低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层级。

《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经过近8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2024年6月14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梁元和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第九届人民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胜兴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原则通过规范性文件《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管理办法》,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名城保护工作,全力以赴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不断擦亮芷江城市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