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场地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7-27 16: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芷江县发改、能源部门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规定,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出租方)就下属污水处理厂厂区建(构)筑物屋顶、生化池上方闲置场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将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位置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罗旧镇、新店坪镇、土桥镇、楠木坪镇碧涌镇等6座污水处理厂,包含生产车间屋顶、综合楼屋面、沉淀池 / 生化池上部空余场地、附属库房屋顶等可利用区域(现场踏勘为准)。

    (二)可用租赁面积与装机预估

1. 可租赁有效面积:约 5000㎡(以中标方现场实测、屋顶结构复核、电网接入勘测最终确权面积为准);

2. 预估装机容量:约 1MWp,承租方自主优化排布,实际装机以电网备案批复数据为准;

3. 标的用途:仅限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严禁转租、改建厂房、堆放物资、从事光伏以外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三)招租模式

出租方只提供场地使用权,光伏项目全部投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并网报批、运维、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发电收益归承租方,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向住建局缴纳场地租金,同时给予污水处理厂厂区自用用电电价优惠(厂内生产、办公用电)。

    二、租赁关键约定

1. 租赁期限:20 年,自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当日起算;首 12 个月为项目建设期,建设期免收租金;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遇政府征地、厂区整体搬迁等不可抗力,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自行拆除光伏设备、恢复场地原貌。

2. 租金报价要求: (1)最低租金限价:不低于15元 /块光伏板/ 年,低于限价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2)租金支付:按自然年度预付,每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全额租金;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缴纳首年租金 ;

3.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对公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不计利息);租期届满,场地验收完好、无屋面破损、无欠费后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违约、逾期缴费、损毁建构筑物,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抵扣损失、单方解约、没收保证金。

4. 厂区用电优惠:中标方承诺污水处理厂生产及办公自用电量享受电价优惠,厂内用电单价不得高于当地电网目录电价 86折,优惠期限同租赁期限。

    三、承租方(投标人)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维;

2. 财务状况良好,能全额自筹本项目建设资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无招投标违法违规黑名单记录(提供征信、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 具备专业光伏施工、运维技术团队,可独立完成项目备案、电网接入报批、竣工验收全流程手续;中标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并网发电,逾期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另行招租;

4. 承诺施工全过程做好屋面防水保护、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防护,施工及运维期间所有安全生产责任、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赔偿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27日 —2026 年7月31日(共 5 个工作日);

2.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5日,每日 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室(201办公室);

4. 报名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委托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相关业绩证明、企业资信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6日上午 9:30,逾期递交、密封不合格的标书不予受理;

2. 开标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维度:场地租金报价(45 分)、企业资质及过往光伏业绩(30 分)、厂区用电优惠方案(20 分)、项目实施方案与运维保障(5 分),择优确定中标人。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项目所有并网备案、电力接入、环评、安评等审批手续由承租方全权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 租期内因承租方施工、运维造成污水处理厂屋面漏水、设备损坏、污水系统故障,承租方须 7 日内完成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 租赁到期,承租方须无偿拆除全部光伏组件、支架、电缆等设施,恢复屋顶及场地原始样貌;无法恢复造成资产损失,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4. 中标结果在芷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光伏场地租赁合同。

    七、联系方式

出租方: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芷江县明山南路

 联系人:易主任

联系电话:18074540202

监管部门:芷江县财政局(国资股)、芷江县发改局能源股

发布单位: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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