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关于划定芷江侗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8-14 09:31

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工作,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26年8月15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日施行,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芷政函〔2025〕40号)进行适应性修订。本次修订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更新处罚条款,禁烧及限烧范围维持不变。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3日在芷江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单位没有收到相关意见。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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