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通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8-12 11:31

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暴力盗伐滥伐林木: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滋扰恐吓等手段,纠集人员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古树名木、保护树木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毁林开垦及非法采砂采矿:毁林毁草开垦,在林地内非法采砂采石、滥开滥采,形成“沙霸”“矿霸”团伙欺压群众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3.家族宗族势力操纵涉林资源:依托家族宗族势力充当“村霸”“乡霸”,操纵林地承包、林权流转、集体涉林资源处置,恶意压价、侵占集体涉林资产、欺压林农群众等问题线索。

4.林草工程项目领域:在造林、生态修复、保护区建设等林草工程项目中恶意竞标、围标串标、强揽工程,煽动人员阻工闹事、索要保护费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5.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团伙非法猎捕、交易、运输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及制品,非法采挖保护野生植物,规模化经营、暴力抗拒检查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6.软暴力胁迫群众:通过跟踪滋扰、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等软暴力方式胁迫群众放弃林地合法权益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7.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公职人员勾结非法盗采、毁林开荒、非法狩猎团伙,收受利益输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提供涉案人员姓名、年龄、户籍地、常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证据材料(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凡参与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网上搜索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芷江侗族自治县举报渠道

1. 举报电话:县公安局  0745-110、0745-6836189

2. 来信邮寄地址:

县扫黑办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小北街学园社区五楼

县公安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明山路芷江公安局

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县扫黑办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同时,将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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