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芷农发﹝2025﹞7号
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属二级机构,各股站室:
现将《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4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湘农办发〔2025〕14号)《怀化市农业农村厅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怀农发〔2025〕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涉企行政检查范围
(一)检查计划清单。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事项共计8项,全部纳入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详见附件)
(二)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前4项为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事项,牵头部门要制定检查方案,加强与配合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好联合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督促指导工作,确保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暂未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事项,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要求参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规范检查程序。落实扫码入企要求,实施检查由2名以上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通过“湘易办”APP获取“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在湖南省行政检查一体化平台上传检查方案后方可开展检查。
(三)强化结果运用。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检查对象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湖南省行政检查一体化平台。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湘政办发〔2025〕5号文件要求处理。
(四)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应协同尽协同”的原则,同级机关不同内设机构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的,必须结合一并进行。不同层级实施同类检查的,下级应当结合上级行政检查计划制定本级计划,一并进行。
(五)严格执行纪律。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办发〔2024〕54号、湘政办发〔2025〕5号、怀农发〔2025〕6号、芷农发﹝2025﹞7号等文件规定。违规实施检查或检查行为违法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联系人:黄瑞斌,联系电话:13762947752。
附件:
1.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通知书
2.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3.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