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张绍坤
- 电话:0745—6821610
- 办公地址:芷江县凯旋路153号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芷江县凯旋路153号
邮政编码:419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联系电话:0745—6821610
传 真:0745—6821610
邮箱:54843037@163.com
-
-
张绍坤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
-
-
向昌群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绩效考核、招商、档案管理、疫情防控工作、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妇女儿童老干老龄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效能建设(对接市局、两办督查室)。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
蒲春林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局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会及退役军人安置、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市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工作。
-
-
杨波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平安建设、网络安全、扫黑除恶、禁毒、河长制、创文创卫(创无烟单位)、节约用水、乡村振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人居环境治理、重点民生实事和绩效评估、污水处理运营、生态环保、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工作。
-
-
蒋金宏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职执法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智慧城管)、党管武装、国防教育、创建全国(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信访维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统战等工作。 联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任:向昌群 联系电话:1327227475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新闻宣传、上级部门调研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和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管理制度的拟定;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财务、车辆、后勤管理、内务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县本级城市管理事业(包括环卫、园林绿化、广告等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考勤和协助相关股室的考核和督查工作;承办上级对本单位年终考评、考核的协调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股长:向昌群 联系电话:13272274751)承担全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负责党建和协管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技术职称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信息系统和工作考核机制,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负责对本系统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上级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本系统工作作风的督促检查和通报。按照规定承办、协办本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组织实施对本系统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股长:蒲春林 联系电话:13907455305)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工作;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机关领导批办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建立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信息系统和工作考核机制,对违法建筑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
(四)公用事业管理股(股长:蒲春林 联系电话:13907455305)研究提出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绿化树木修剪、砍伐、移植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城区古树名木保护和具体承办古树名木的移植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照明设施及路灯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协调、实施重点项目工作;负责对城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对临时户外广告、标语牌招贴栏指示路牌的设置和临时摆卖摊点、临时占道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张挂张贴广告宣传品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落实城区环境卫生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宣传工作,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经营性停车、洗车行业的管理,
(五)市政工程管理股(股长:蒲春林 联系电话:13907455305)研究提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一般性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参与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及管理维护:负责市政道路的占道、破道管理和临时占用绿地审核工作;参与市政、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