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必要性

1、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就是通过全面梳理、查找并着力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之间的适应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源头上确保行政依据合法、合理、有效的问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能有效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2、是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上级政府、人大分别开展了涉及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征地拆迁、村民自建房、水资源保护利用方面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关于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的规定,开展此次即时清理工作。

二、制定过程

县司法局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年初就向县人民政府建议启动全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芷政办函15号),部署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研究,提出清理意见。经汇总、整理和分析,形成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2022年10月13日—23日,县司法局将《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10月25日,再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签署印发。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为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制定的有效施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原则。一是主要内容不符合党中央改革要求的、不利于新阶段发展的,有违公平竞争规定的,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宣布废止;二是经实施评估,文件的可操作性不强,已经没有继续实施必要,或已实际停止实施的,宣布废止。三是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宣布失效。四是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重新制定。

(三)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因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过5年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标注‘暂行’、‘试行’和部署阶段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专用于废止原有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等的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