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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杨爱春
    • 电话:0745-6857466
    • 办公地址:芷江县新店坪镇人民政府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机构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脱贫攻坚、党建工作、扫黑除恶、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统一战线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杨爱春

    新店坪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综治中心第一主任。联系新城坪村、桐木垅村。

  • 马旻岑

    新店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

    主持政府全盘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招商引资、农村建房建设、经管、内部评估等工作;负责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安全生产。联系上坪村、对伙铺村。

  • 阙磊

    新店坪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日常事务。主管党建、党建促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科技科普、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社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项目建设、国土、生态环保、耕地抛荒整治、新型城镇化、乡村规划、电力、通信、审计、保密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生态办公室、自然资源所。联系园溪口村、连心桥村。

  • 杨莉莎

    新店坪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工作分工

    主持人大全盘工作。分管政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信访维稳、反恐、综治民调、普法、禁毒、610、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网格化管理、供电、铁护、反邪教、政务、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工会、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及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司法所、法庭。联系白马铺村、黄双坪村。

  • 孙龙

    新店坪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党建、人事、教育、共青团、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联合工会等工作。以及主管、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分管党建办公室。联系大洪山村、三合新村。

  • 张敏

    新店坪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妇联、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文明创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社会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计生协、民政、助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工业园招工、市场食品药品监管、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招商引资、统计、企业服务等工作;以及主管、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联系水上村、荷叶塘村。

  • 杨忭

    新店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巡视巡察、清廉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以及主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纪委。联系长畈沙村、家园村。

  • 肖俊

    新店坪镇党委委员、武装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应急队伍建设、退捕禁捕、金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财政、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等工作。以及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所。联系新田村、居委会。

  • 唐勇华

    新店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救灾物资管理、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地质灾害等工作。以及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道安委。联系新京桥村、长征村。

  • 曾美琪

    新店坪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林长制)、水利、河长制、防汛抗旱、烤烟生产、移民、退捕禁捕、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等工作;以及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白杉村、岩禾塘村。

  • 连康鑫

    新店坪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民政、教育、国土等,联系一里街村、新城坪村,以及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 曹登铭

    新店坪镇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道安委、消防、政法等工作;以及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派出所、协管综合执法大队。

    新店坪镇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5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3个服务性机构和1个执法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一)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刘羽(办公电话:0745-6857466,13548993923)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文秘信息、督查考核、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战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受理、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

    2、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曾淼(联系电话:15211500234)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政工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驻)机构人员;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梁均(联系电话:14785463690)

    工作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人:李茂钟(联系电话:15111519200)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助编制、实施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许飞炀(联系电话:18658599168)

    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推进社会治安整治,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事业机构设置: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文化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周煜程(联系电话:19918575881)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政策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舒春(联系电话:13762913217)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畜牧水产、疫情防治、林业、水利、移民、扶贫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粟裕林(联系电话:18207459475)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4、镇财政所。

    负责人:朱瑶(联系电话:18684878630)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订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和乡村债权债务管理;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负责乡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负责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参与乡村振兴与农村综合改革等财政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